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应用大规模普及的一个主要障碍一直是相关法律和监管地位的缺失与层出不穷的争议问题。要想实现真正的创新,区块链系统必须具备一些独特的属性,使其有别于现有系统,从而证明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门的监管处理。这种创新的基石是「充分的去中心化」——这一特性是为了保证可靠性和弹性,即使在敌对环境或其他挑战中能够维持。如果没有这一特性,有关网络或应用就更容易被描述为传统软件项目,因此也更容易被归入现有的监管类别。因此,尽管许多区块链项目的融资、早期开发和启动都是由一小群人集中协调的,但它们以「逐步去中心化」作为其核心长期目标之一。
从理论来说,逐步去中心化道路上的最后一站是监管合规,即在不牺牲项目创办原则的情况下实现区块链行业的合法化。在区块链行业近 15 年的发展历程中,合规在实践中的要求一直是一个决定性的争论点。监管机构和行业参与者之所以在这一争论上无法达成明晰的共识,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区块链技术及其支持的组织类型方面,现有的监管框架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但另一方面,真正的创新也往往与更传统的结构和实践交织在一起,而这些结构和实践无可否认地属于既定的监管要求。对于那些对交易结算进行有力保障,并最大限度减少中心控制点和故障的项目来说,同时在这两个世界里游走似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种监管空白状态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创新、结构惯性、修改现有法规或制定新法规之间的动态终将走向终结。在大多数情况下,参与区块链行业的传统组织的活动都受到组织所在司法管辖区现有法律的管辖。不明确之处主要涉及更新颖的组织形式,如公共区块链、智能合约应用及其分布式代币持有者和治理者社区(即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DAO)、相关加密资产以及与传统系统越来越相融的新兴链上经济。不同司法辖区的情况不同,因此解决这一监管难题可能仍需数年时间,但最终必须而且将会实现这一难题的解决,从而为区块链进一步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铺平道路,使其成为「全球行政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基于区块链的项目及其支持者将继续探索技术和治理创新的前沿。有些项目可能会利用其独特的目标和环境来证明自己有理由忽视或远离监管讨论;有些项目则会积极寻求并促进监管讨论。 有些人可能会得出去中心化不是正确道路的结论,从而回归到更成熟传统的组织形式。但无论如何,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应用要想与现有机构形成规模互补和竞争,就必须正式明确构建、运营和互动这些系统所需的法律和监管要求,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逐步去中心化与逐步合规两条道路并行不悖,而且最终会相互交汇。挑战在于,虽然加密货币中的「去中心化」具有广泛的全球定义,但监管现在是、将来也可能仍然是国家层面的议题,或者至少是地区层面的问题。因此,并不存在通用的合规手册,除了以下对任何人来说都不言而喻的道理:
- 寻求适用于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
- 尽最大努力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 在有争议或不明确的领域,想方设法促成平衡的监管结果;
- 一旦实现明确的法律 / 监管,尽最大努力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但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确保上述目标不会以牺牲创建和维护开源技术的自由为代价,也不会牺牲区块链价值主张的基本要素:信息的公开可验证性、对人类主观管理者较低的依赖程度(例如,区块链技术的自动化)、机构和个人之间实现权力平衡并向后者倾斜(自我主权)。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无论法律最终如何监管,该行业独特的创新核心都将保持不变。
(声明: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本文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